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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某小区停车收费 但交了停车费还是难找车位

2014年06月12日 09:12

  “物业划出停车位就可以向业主收费吗?”昨日,邢钢东生活区业主张女士给本报反映,小区物业每年向业主收取停车费300元,可交费后依然没有固定停车位。

  张女士介绍,去年她家买了一辆轿车,小区物业让交停车费,才能停放车辆。她交了300元后发现,自己交费后仍然没有固定的停车位,在小区内随意找停车位停放。只要回家晚了,就要在小区内来回找停车位,找不到停车位就只能在未划停车位的位置停放。对此,小区物业称:“车辆太多,我们也没办法。”

  在小区的公共部位,用白线划出停车位便可以向业主收停车费吗?收费后小区物业有什么职责?带着业主的疑问,记者拨打了该小区物业的电话,一男性工作人员称,2004年,邢钢物业公司曾向市物价部门提出申请,并有批文。批文显示,小区内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为30元/月。一年的费用,他们按300元收取。他解释说,这个小区是老小区,小区内空地有限,而业主们的车辆却一直在增多,于是划定的停车位就越来越紧俏,不可能保证每辆车都有固定的停车位,但会保证业主有停车的地方。

  对此,记者联系了市物价局审批科,该科负责人介绍,目前,物价部门对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进行批复,小区地上停车位属于业主的公共部位,小区内停车收费标准由小区物业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协商,征得多数业主同意后才可收费。对于停车费的收取,物价部门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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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xt.zhijia.com/news/20140612/10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