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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出台河北省首部城市精细化管理办法

2014年09月12日 08:05

建立完善舆论监督、群众满意调查、考评奖惩等制度

近日,邯郸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了《邯郸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14年9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据悉,该办法为我省首部。

今年3月初,邯郸市政府成立了《办法》起草小组,共搜集整理国家、省、市的法律依据和行业标准131部,借鉴了北京、天津、上海、青岛、厦门、 武汉等30多个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办法和经验。先后进行了10多次开会讨论研究,8易其稿,经邯郸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市委常委会批准,正 式印发。

该《办法》共6章20条,由4个附件组成,总字数约11.3万字,突出了“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富强邯郸、美丽邯郸”为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首要 目标,明确了20个市级相关部门和四区一县政府(管委会)175项城市管理职责。制定了详细的规划管理、主干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主城区区(县)市容环 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等22类293项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为推进精细化管理工作,邯郸市成立了高规格的城市精细化管理组织机构——市城市 综合管理委员会,建立了城市综合管理高位协调议事组织——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办法中同时明确将建立和完善舆论监督制度、群众满意调查制度、考评奖惩制度并 将考评结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内容。

责任编辑:姚玲玲

文章来源:http://xt.zhijia.com/news/20140912/16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