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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某小区物业遭质疑 未租、购车位车辆禁入?
2014年03月04日 08:55“因没购买地下车位也没租地上车位,小区现在不让我的车进入了。”昨日9时许,记者连续接到燕云台小区业主打来的3个热线电话。
现场>>>
小区门口贴了张敬告通知
10时40分,记者赶到团结西大街燕云台小区南门,在门口处看到一张敬告通知:“自3月1日起,本园区实行封闭管理,没有车位的车辆一律禁止进入园区,这是燕云台广大业主的要求也是物业公司对广大业主的承诺”。
进入小区向东行,一幅写着“3月1日起没有车位的车辆禁止入园区”的红色条幅,非常醒目。再向北行,在小区通行的主路南侧,地面上虽标示着“禁止停车”的黄色大字,但仍有部分车辆停在此处。记者发现,停在此处的车上都贴有通知:“根据消防法要求,保证园区道路通畅,请您将爱车自觉停放在地下车库”。
一位业主告诉记者,他花10万元购买的地下停车位,每月还要交50元管理费,他觉得不合理。
业主>>>
没车位的车不让进小区
业主齐女士说,她于2011年5月入住该小区11号楼,以前小区里的停车位都是公共停车位,现在物业将公共车位划成私人车位,以1800元/年的费用租给业主。“不交租费就不能把车开进小区,这不是强制性收费吗?”齐女士质疑。
业主武女士说,她购买的该小区10号楼于去年10月份交工,现在正装修。“没有车位,我只能把车停在小区西门的钢铁北路上。”武女士说,那段路没规划公共停车位,把车放在路边既不安全,又违反规定,随时会被贴罚单。
“我姐姐在该小区居住,3月2日晚,我去她家时把车停在小区外,进入小区却发现,小区地上车位有部分空闲着,但主路的消防通道上依旧停有车辆。”市民孟女士提出意见。
物业>>>
这是对业主安全负责
11时30分,记者见到燕云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部门经理刘海涛。刘海涛告诉记者,没车位的车辆禁止入内是因为小区主路要预留消防安全通道。现在小区路面宽5.5米,如果路边停放一辆轿车,约占2米,剩余路面宽度不足以让消防车进入。
“《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方式约定。小区内的车位都是规划内的车位,现在小区里除了消防通道和规划内的车位,再无停车的地方,所以没车位的车辆禁止入内,这也是对业主安全负责。”刘海涛解释,以前小区业主把车随意停放在小区的主路两侧,不仅占用了消防通道,且极易造成拥堵,还曾发生过救护车进不来的事情。今年1月23日,桥西区公安消防大队给小区物业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对小区内的主路进行整顿。鉴于此,物业才决定对小区车辆进行统一管理。
刘海涛介绍,该小区现有地下停车位约1200个,地上停车位150个,今年1月份他们对居民宣传告知后,又有300余户办了停车卡,现在地上车位已满,地下车位还有几十个,“能够满足小区剩余车辆停放。”刘海涛说。
律师>>>
物业公司无权阻止外来车辆进入
河北万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娟表示,小区的车位如果确实经过了规划审批,那么车位的所有权是归开发商所有。这些车位一旦出售给业主,其所有权将归业主所有。业主租用车位后,将拥有使用权。
张娟说:“但是,小区道路及绿化用地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对其享有使用权,物业公司无权阻止外来车辆进入,物业公司禁止车辆进入小区的行为侵犯了小区业主的共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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