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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土地储备分中心[2013]07号地挂牌出让公告

2013年03月19日 08:10

  经邢台市人民政府批准,邢台市土地储备分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13]07号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编号: [2013]07

  宗地面积: 74247平方米(111.37亩)

  宗地坐落: 兴达路以东牛尾河以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3.49

  建筑密度(%): ≤20.20%

  绿化率(%): ≥34.07%

  土地用途: 住宅\商业

  保证金: 7500万元

  起始价: 1753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摘要

  注:规划摘要不能详尽之处,以该宗地的详规或规划条件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4月16日前到邢台市土地储备分中心(桥西区兴达路888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需在2013年4月16日前向邢台市土地储备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6日15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分中心将在2013年4月16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为邢台市土地储备分中心( 邢台市桥西区兴达路888号);挂牌时间为2013年4月7日9时至2013年4月18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土地是以现状挂牌,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有意参加竞买的视为已对现状了解。

  (三)本次土地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

  (四)本次出让宗地内如有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及线路、人防设施、电力设施、热力燃气设施、铁路线、建筑垃圾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五)[2013]07号地块规划指标以邢台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或意见)为准,并严格按照市规划局2011年11月7日审定的《北小汪城中村改造局部调整规划总平面图》进行建设,详细问题请咨询邢台市城乡规划局,电话:0319-2261020。

  (六)[2013]07号地块保障房的配建应严格执行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出具的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意见(或复函)的要求,详细问题请咨询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电话:0319-2255123。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2013]07号国有土地,待土地成交后,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给予明确约定土地进场时间。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邢台市土地储备分中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邢台市土地储备分中心(邢台市桥西区兴达路888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曹女士 金先生 0319-5556661

  [2013]07号地块缴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邢台市土地储备分中心;

  开户银行:邢台银行顺德支行

  账 号:880381201100000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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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xt.zhijia.com/news/20130319/91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