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邢台某小区取暖费每平收30元 居民直呼不合理

扫描到手机 本地 来源:燕赵都市网 发布日期:2013-11-12 08:51 字号:T|T

  本报多次刊登“燃气供热居民按18元/交暖气费”,而家住桥东色织厂北生活区的居民则反映,今年该生活区让居民按30元/交取暖费。“这取暖费贵了近一半,让居民难以接受。”11月9日,该生活区居民徐女士拨通了本报“问暖热线”。

  居民:收费不合理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赶到位于新东街的色织厂北生活区。记者在该生活区居民楼前的小黑板上看到“暖气费上调通知”。通知内容为:今年暖气费由18元上调到30元,因天然气每立方米上调0.52元,现有国家补贴暂时未发,居民缴纳的暖气费在供暖期结束后多退少补。

  居民赵女士介绍,该生活区原为色织厂的家属院,以前由色织厂供暖,2012年,该厂出钱为居民安装了燃气锅炉,以解决供暖问题。

  “去年,我们是按18元/交的取暖费,却只给我们供了一个多月的暖气。今年物业让我们按30元/交费,由于价格高,小区里有多半居民没交取暖费。”居民王大妈告诉记者,物业这样收费让居民难以接受。

  物业:收的钱不够维持取暖

  随后,记者找到该生活区负责收取暖费的两位工作人员。“收30元是我们自行决定的,收的少了无法保证小区内居民的供暖,且国家补贴暂时还没到位。”负责人王女士解释。

  而负责人李先生则表示,去年小区100户居民中交取暖费的不足50户。“燃气锅炉在运行过程中,水、电、人工和机器损耗多,且老小区暖气管道磨损大,因此去年收取的暖气费加上国家给的补贴,仅维持了50天供暖。”李先生说,今年天然气价格上涨,缴纳取暖费的居民仍不足一半,为保证供暖只能多收钱。

  记者在市燃气公司了解到,今年7月份,非民用天然气价格由每立方米2.9元调整至3.42元。

  供热办:应按18元/交费

  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称:“按照《邢台市区天然气锅炉供热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区范围内采用天然气锅炉供热的居民建筑,按照市物价局核定的当年市区集中供热居民(含低保户)生活用热价格缴纳冬季采暖费。即燃气供热小区的居民只需承担暖气费18元/。另外,燃气供热收费不合理可向所在管辖的属地政府举报。”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精彩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