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某小区居民入住不供暖 居民被强迫交蹭暖费

扫描到手机 本地 来源:燕赵都市网 发布日期:2013-11-13 08:56 字号:T|T

  自本报“温暖热线”开通以来,不少居民纷纷打来热线电话反映小区供暖的情况。“我们小区暖气费本来收18/,10日又上调至19/。如果不缴暖气费,还要交管道循环费,有这规定吗?”11月11日,桥西冷库街景河丰泽郡小区居民左女士打来热线电话反映了这一问题。

  居民:

  不供暖还要交蹭暖费?

  11月11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位于桥西冷库街的景河丰泽郡小区,在小区1号楼一单元门口贴着一张通知。通知上的内容显示:由于住户暖气费缴费率过低,收费标准由18/改为19/,若11月13日前缴费用户不足300户,今年将停止供暖。对已入住但不缴采暖费的住户,按暖气费的30%收取管道循环费(即蹭暖费),不缴纳此费用的居民物业将采取停电的措施。若发现私开暖气阀门则强制切断该户供暖,并追究经济损失2000-5000元。

  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办公室门外看到,二十多个居民正谈论小区暖气费的事儿。王女士说,该小区内有700户,现入住至少400户。“我前几天已按18/交了暖费,现在每平米又要补交1元钱,这补交的费用合理吗?”居民赵女士说,他们单元将近一半的住户入住了但不缴暖气费,因为去年供暖后室温经常是十四五度,有的时候更低。“交了暖气费家里也不暖和,大家就不愿意交暖气费了呗!”赵女士说。王先生疑惑地说:“暖气费的收费标准能由物业决定吗?不交暖气费怎么还要交管道循环费呢?

  物业:

  采取系列措施是保证小区供暖

  带着疑问,记者联系到该小区物业办公室,负责人谢先生介绍,该小区是地热泵取暖,由邢台市志高暖通工程有限公司供暖。

  谢先生解释,因为不缴费的已入住居民较多,400余户中仅有250户缴费,供暖公司成本较大,无法保证运营,因此将暖气费每平米加收1元。收暖气循环费,是因为部分住户不缴费却打开供暖闸门蹭热,影响其他居民供暖。“我们物业不是执法部门,没有权利惩罚蹭暖的居民,只能采取不卖给其电的措施。”谢先生表示,采取的这些措施,均是为了保证小区供暖。

  供热办:

  不能收暖气循环费

  地热供暖价格19元/平米是否合理?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集中供暖、燃气锅炉供暖价格已在物价部门管理范围内,而地热供暖、中央空调供暖还未纳入管理范围。

  针对不缴纳暖气循环费采取断电的措施,记者咨询了河北省齐心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连进,他介绍,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权利二次卖电,若是代收,小区物业没有权利拒绝用户缴纳电费。同时,居民开阀门物业可补收该居民所用的取暖费,但没有权利罚款。

  对于“已入住但不缴采暖费的住户按暖气费的30%收取管道循环费(即蹭暖费)”的规定,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不允许收取蹭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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