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邢台某盘房子逾期交 业主要求赔偿违约金未果

扫描到手机 本地 来源:燕赵都市网 发布日期:2013-11-15 08:58 字号:T|T

  尚泉城小区房子晚交了5个多月,业主郑女士将购房款等各种相关费用全部交齐,可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却没了说法。昨日,记者对此进行了了解。

  2011年,市民郑女士等人在邢台南小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楼盘尚泉城全款购买了一套单元房,购房合同上明确显示交付期限为今年5月份。可交房期限到了,业主却迟迟没有接到交房通知,直到11月份,郑女士等人才收到交房通知单。收到交房通知单,部分业主便前去缴纳了物业费、装修保证金等费用。

  “我所有的费用都交了,可合同上明确规定的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咋没给个交代?”近日,多名业主表示对此咨询过该楼盘的售楼部,却未得到明确答复,遂向本报进行反映。

  记者看到,在业主与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上,房屋的交付期限为2013年5月31日。合同第九条规定,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逾期超过叁拾日后,合同继续履行的,在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贰的违约金。

  昨日,记者依此与该公司办公室进行了联系,对方表示领导来了以后给予答复。

  昨晚交稿前,记者再次与其进行联系,对方表示,领导没在,明确的说法大约下星期会告诉业主。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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