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64岁“高龄”地契现身保定 可以追溯至解放前

扫描到手机 本地 来源:燕赵都市网 发布日期:2013-12-12 09:03 字号:T|T

  12月2日,一张解放战争时期,以保定军校毕业生、革命烈士董振堂命名的振堂县土地房产所有证,被保定市诚义房地契收藏馆从董振堂的家乡河北邢台新河县征集,由此也揭开了一段以河北籍红军最高将领命名的振堂县的历史。

  12月3日,记者来到了诚义房地契收藏馆,并见到了这张历经沧桑的地契。它宽30厘米,长37厘米,棉麻纸质地,虽然已经历经了64年的风雨,表面已经泛黄,但字迹依然清晰。

  记者看到,这张地契主要包括四个部分,从右向左依次为地区证号、地契所有者信息、所分土地房产数、所分土地房产详细信息和发证日期。

  根据地契上的信息,吴馆长解释说,此张地契发证时间为1949年,是当时华北区振堂县土地房产证的第一联,系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中农户所存,大致内容是振堂县的焦魁介分得土地“六段十四亩六分二厘四毫”,即14.624亩,约9749.3平方米,比一个足球场还大,接下来就是对土地具体方位、种类等的描述,最左侧为发证时间“中华民国三八年六月发”,上面盖有红色振堂县政府印章。

  据吴江介绍,董振堂是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人,1931年,参加红军,后担任中国工农红军第五军团副总指挥兼13军军长。1937年,董振堂在战斗中壮烈牺牲,他生前曾被毛泽东称为“坚决革命的同志”。

  为了纪念这位伟大的革命将领,1947年初其家乡河北新河县改名振堂县,是当时全国37个以革命烈士命名的县市之一。1949年8月1日,河北人民政府成立,振堂县复名为新河县。

  吴江说,这张地契是在《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后,当时的邢台市振堂县给村民颁发的,由于振堂县这个名称只存在了两年多时间,因此,这个地契就显得尤为珍贵。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精彩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