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新世纪嘉园项目规划变更 利害关系人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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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燕赵都市网
发布日期:2013-12-19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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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东大街新世纪嘉园65号楼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
该项目位于中兴东大街与永强路交叉口西南角。建设单位为便于小区内车辆出入,优化建筑布局,拟对原方案进行调整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其主要变更内容有:
1、65号楼南侧地下车库出入口由原向西开口调整为向东开口;
2、65号楼与南侧68号楼之间门市缩短1.21m,由21.21m调整为20m,同时面积减少约41。
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特此告知。你可以自公示告知书公示之日起10日内(2013年12月29日前),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机关陈述你对该项行政许可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你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2261023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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