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百合小筑项目规划变更 相关利害关系人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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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
来源:燕赵都市网
发布日期:2014-01-03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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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城乡规划局
邢规技建字[2013]18号
建设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百合小筑小区业主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2013年12月18日,邢台市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百合小筑规划总平面局部调整的申请》(详细内容见附图)。主要涉及两项变更内容:1、由于市政热源不足,拟在7#北侧加建燃气锅炉房(地上一层,170.72平方米),同时将热交换站(地上二层,448.8平方米)合并建设于此处。2、由于城市河道规划调整,原经过小区东部河道东移,原位置变更为绿地。
该行政许可事项可能关系到你们的利益。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特此告知。你可以自公示告知书公示之日起10日内(2014年1月13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对项目调整修改的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你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人:柴晓枫
联系电话: 2261023 2261027
201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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