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土地储备分中心:征集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公告

扫描到手机 本地 来源:燕赵都市网 发布日期:2014-03-19 09:05 字号:T|T

  为规范资产评估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我分中心决定建立土地评估中介机构使用备选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选条件

  (一)工商注册地在邢台市市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连续正常执业满3年以上;

  (二)具有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河北省及省级以上范围执业注册土地估价资质;

  (三)具有规范和完善的资产评估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健全的内部基础管理制度;

  (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政策规定,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人员构成、部门设置、内部管理制度、机构章程、资产状况、执业业绩等;

  (二)评估机构所持有营业执照、机构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简介、相关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从业人员简历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 五 ) 最近三年年检情况及奖惩情况 ;

  (六)上一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相关证明;

  (七)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资信等其他资料。

  三、征集审查办法

  邢台市土地储备分中心“土地评估中介机构使用备选库”实行合格通过登记制,对符合征集条件的评估机构登记备选,登记有效期限为3年,期满后重新征集确定新的资产评估机构。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凡有意从事我分中心委托国有土地评估业务的评估中介机构,请于2014年3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并加盖公章)送至我中心,并现场填写《邢台市土地储备分中心土地评估中介机构使用备选库登记表》(需加盖公章),逾期将不再受理。

  我中心将于2014年4月15日前审核并公示入库评估机构。

  联系人:吕鹏举 董奎

  联系电话:2265988

  报名地址:邢台市冶金北路889号,河北顺德投资集团(邢台市土地储备分中心)101房间

  邢台市土地储备分中心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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