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某居委会占花园盖房 公示地址与施工处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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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燕赵都市网
发布日期:2014-03-26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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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本报刊登了合作小区花园被辖区居委会占用盖房一事儿。当天,本报仍接到一些业主打来的热线电话,表示对此事的一些疑问。有居民提出,居委会占用小区花园施工到底需要哪些手续?还有居民提出,其公示盖房地址与施工处为啥不符?记者随即联系了辖区南长街办事处和桥东区城管部门。
居民>>
花园盖房我们有疑问
疑问一:公示在办公室东侧建房,为何却在西侧施工?
针对昨日本报报道中居委会小区内贴出公示没有居民提意见的说法,居民武先生提出疑问。他说小区张贴的公示上写着:“计划在现有办公室东侧建二层建筑”,可实际却是在现有办公室的西侧施工,公示的内容与实际建房不符。对此,居委会工作人员解释是工作人员写公示时失误造成的。“这公示内容有误,能说明多数居民对现有施工的地方没有意见吗?”
疑问二 : 有闲置地方为何占用花园
居民李女士疑惑地说,现有居委会办公室东侧,即居委会公示建房的地方是原有锅炉房,由于现在已改为集中供暖,小区锅炉房已废弃,“13栋楼有800多户居民,就这么一个花园,居委会为啥不占用废弃的锅炉房盖房,而要占用小花园盖房呢?”
居民王先生称,锅炉房也是小区的公共用地,不管是谁都不能轻易占用,“都要经过居民的同意,有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才可实施。”
城管>>
施工必须有建筑规划许可证
对于有居民提出的,施工需要哪些手续的问题,桥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誉队长表示,任何部门或单位,如果施工必须要有建筑规划许可证,否则不予施工。如果有业主打电话举报合作小区花园有人施工,他们将第一时间过去,对其制止。当记者询问,该花园施工是否有建筑规划许可证时,他表示应该没有。但当记者询问“应该有还是没有?”他又表示不太确定。
办事处>>
取得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施工
当天下午,记者致电南长街办事处相关业务的负责人赵建强,他表示:“区里有个会,等开完会后和记者联系。”
随后,该办事处一位工作人员给记者传来一份解释材料,上面显示:经查顺德东社区居委会拟建社区居民活动中心和便民服务站,拟占用小区小花园内部分土地,该花园现状破旧不堪,在此情况下,居委会准备筹建居民活动中心和便民服务站,占用花园很小一部分(约200平方米)。前一阶段,居委会将拟建房屋用处进行了公示,并有重点的进行了走访,没有居民提出意见,准备施工时,个别居民阻挠施工,称没有取得业主同意。针对这种情况,办事处将督促居委会重新征求居民意见,召开业主大会或入户征求意见取得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再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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