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区2014供地计划公布:住宅用地供应69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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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4-04-04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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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的目的、意义和依据
1、编制目的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目的是通过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预测各类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促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控制和引导城市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城市服务功能;为政府统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依据和支撑,满足土地宏观调控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2、编制意义
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有利于更客观、更准确地了解目前土地的供应能力、实际用地需求,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
3、编制依据
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
⑵邢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
⑶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
⑷邢台市十二五规划
⑸建设用地标准
⑹2013年邢台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⑺各专项规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把握国家产业政策、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市委、市政府近期工作重点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按照城乡统筹、节约用地、优化布局、重点保障、有保有压等原则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保障2014年度市区建设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市区社会、经济、文化协调发展,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序、规范、有效实施。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4年度邢台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面积为121.2080公顷,邢台经济开发区土地供应面积为68.9689公顷,大曹庄管理区土地供应面积为14.5700公顷,总计204.7469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总供地结构:商服用地10.3487公顷,工矿仓储用地85.3179公顷,住宅用地68.8540公顷(其中:廉租房用地6.7629公顷,公共租赁房用地6.7629公顷,普通商品房用地35.2334公顷,经济适用房用地20.094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0.2263公顷,无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及特殊用地。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在邢台市区2014年计划供应的121.2080公顷中,涉及桥西区56宗地,土地面积为96.0904公顷,约占土地总供应量的46.93%;桥东区涉及地块10宗,土地面积为25.1176公顷,约占土地总供应量的12.27%。
大曹庄管理区2014年计划供应的为9宗工业用地,主要分布在农业总公司果林公司及西部、东部工业区内。工业用地供应量为14.57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7.12%。
邢台经济开发区计划供应25宗土地,其中涉及1宗住宅用地、1宗医卫慈善用地、1宗商服用地及1宗公共设施用地外均为工业用地。工业用地供应量为55.344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7.03%。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从本次供地的分布看,重点规划建设区域供地量加大,重点保障了两个方面的用地需求,一方面是保障西北新区的用地需求,西北新区是邢台市今后的重点发展区域,范围:东至京广铁路,西至西环路,南至郭守敬大道,北至白马河。在供应用途上重点保障区域内城镇住宅用地及科教用地的供应量。另一方面是加快旧城区改造及城中村改造力度,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改善城区环境,完善基础设施。第三方面是进一步提高邢台经济开发区的工业用地供应,增强聚集程度。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继续加大住宅用地供应,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
从各用途土地占总供应量的比例来看,住宅用地面积达33.63%,供应面积为68.8540公顷,其中政策性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33.6206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量的比例为48.83%。分为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用地等,在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商品房中配套建设比例不低于10%的保障性住房(其中廉租房占5%、公租房占5%)。同时控制各类政策性住房及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在商品房用地的供应上应优先支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用地需求,并紧跟市场形势,优化住宅用地的供应方式及时序。
2、加快旧城区、城中村改造,挖掘存量土地价值
有序开展旧区片、旧村优化调整和土地整理,优先安排旧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统筹规划建设游园、绿地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改善城区环境,完善基础设施。
3、优化城市功能结构
保障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需求。本年度计划供应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40.2263公顷,主要用途涉及科教用地、医卫慈善用地、公共及公用设施用地等。促进城市功能不断完善,提高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4、保障优势产业用地
优化市区产业空间布局,整合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土地资源,鼓励同类产业向开发区集聚。工业用地供应重点支持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的用地供应,推进带动力强的重大产业项目入驻,提高开发区工业项目的聚集程度,增强园区竞争力。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加大存量土地的开发利用力度,计划中安排了相当部分的城中村改造等存量土地重新开发利用的项目。此外,供应土地时明确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加强合同监管,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对供地后调整容积率的要严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调整。供地后及时跟踪检查,对照合同对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等主要时间点进行重点控制。控制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等指标,提高工业用地产出。
(四)供应方式多样,合理配置土地资源
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娱乐、商品房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项目用地,严格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出让方式有偿供地,其它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供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今年拟供应土地中划拨土地相对较多,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及保障性住宅用地,划拨方式的供应保障了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优化了供应结构、提高了土地的利用价值,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建立供应地块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
将2014年度计划供应的地块编辑到MAPGIS格式的电子图上,实现供应地块的统一管理,并根据地块的供应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及时掌握各地块的供应情况。对于未列入计划的地块,原则上不予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2、对计划供应地块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计划
供应地块经各相关部门审核确定后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包括各地的位置、面积、规划用途、供应时间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在执行过程中如确需修改,用地单位或相关部门应提前申请,经规划、国土等部门批准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地块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3、加强供应计划的实施
在供应计划确定后,市国土局、市规划局等部门,要主动服务,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支持帮助各区政府和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进计划实施。各区政府和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与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等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及时完成征地、拆迁、规划总平面图的编制等工作,对遇到的问题及时主动地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市国土局、市规划局等部门应提前谋划、合理组织,加快供应土地前的规划界定图审查、宗地图测绘、土地评估等前期工作,确保地块按期进行供应。
4、进行供应后评价,为下一年度供应计划积累经验
对供应地块执行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没有按计划供地的要找出原因并对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整理出书面资料,在编制下一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时作为参考,使编制工作具有更强的可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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