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新规:中高考期间禁止建筑施工单位夜间施工

扫描到手机 本地 来源:燕赵都市网 发布日期:2014-05-16 09:02 字号:T|T

  今年中、高考将至,考生们最需要的就是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应考环境。记者昨日从市环保部门获悉,他们已下发《关于在中高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5月21日至6月23日,禁止建筑施工单位夜间(22时至次日6时)施工。如群众发现噪声污染,可随时进行举报。

  《通知》中要求,自5月21日至6月23日,严格控制各类噪声污染,禁止建筑施工单位夜间(22时至次日6时)施工,除紧急抢险工程外,各级环保部门在此期间要停止审批夜间各类施工作业手续。6月6日至8日、6月20日至23日期间,市区内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在晚8:00至早6:00、中午12:00至夜间2:00停止一切作业行为,在此期间,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禁止向施工工地运输原料。要加强工业噪声污染的控制和管理,对市区人口集中区内的工业噪声污染源特别是产生噪声污染的加工厂、修理厂等,要责令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边界噪声达标,同时要对其生产时间进行严格限制。

  高考(6月7日至8日)、中考(6月21日至22日)期间,环保部门将加强与公安、交通等主管部门的联系,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对距考场边界500米范围内全天禁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对于商业、娱乐和生活噪声,应严格控制音量,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对机动车辆等交通噪声,环保将联合公安部门,实行重点路段禁鸣喇叭或交通管制。

  《通知》中还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要高度重视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要进行周密安排和部署,做到责任明确,重点突出,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及时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做到24小时全方位监督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从快处理、从重处罚。举报电话: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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