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首批808套限价房开始认购 每平仅售36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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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燕赵都市网
发布日期:2014-05-26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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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住房保障政策覆盖面不断扩大,在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等系列政策基础上,市房管部门推出市区首批限价商品房,面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售。记者昨日获悉,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报名认购天和人家小区的限价房,一期可认购限价房共计808套。
需取得住房保障资格
市房管局将于近期对天和人家小区限价商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认购。天和人家小区限价商品住房项目位于桥东区襄都路以西、卫生街以北。本次认购3#、7#、8#、11#楼,共808套(高层),均价为每平方米3652元。
具体房源位置和单套房屋建筑面积、售价,可登录邢台房地产信息网(网址:www.xtfdc.gov.cn)查看,或到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中华大街88号房产大厦二层)现场查看。
认购对象需是市区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准入条件,已取得《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且在经济上能承受、认同的正在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A)、廉租住房租赁补贴(B)或限价商品住房(E)的申请家庭。
申请时间6月5日截止
市民申请需注意,申请时间从5月23日开始,6月5日结束(节假日不休息)。
申请时,需持《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A、B或E)和本人身份证,到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提出认购申请。领取《限价商品住房认购受理确认书》。
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对申请家庭信息进行汇总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家庭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摇号时间定于6月9日上午9时,申请家庭按照摇号顺序依次选房。
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对通过摇号确定的申请家庭在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发放《限价商品住房认购通知书》,有效期30天(含节假日);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取消认购资格。
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经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持《限价商品住房认购通知书》、《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A、B或E)和本人身份证与项目单位签订认购合同。
“享受限价房政策后,将不能再享受廉租房补贴。”有关负责人介绍,持《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A)的申请家庭须于签订《认购合同》之日起30日内退出原租住的廉租住房;持《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B)的申请家庭于签订《认购合同》之日起次月停止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认购家庭所购房屋在办理合同备案和房产登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相关税费参照商品住房标准执行,由认购对象全部承担。限价商品住房产权登记在购房人名下,并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注“限价商品住房”字样。在办理限价房权属登记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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