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门钥匙的未必就是房主 还有可能是“二房东”

扫描到手机 本地 来源:牛城晚报 发布日期:2014-09-09 09:06 字号:T|T

摘要:原来,小郑最近谈了一个女朋友,再住在单位集体宿舍多有不便。于是,几天前,他在桥西一小区租下了一套80 平米的楼房。“对方自称姓刘,是该房的房主,我与对方签了一份租房协议后,预付了半年3000元的租金,对方交给我一把钥匙。”小郑说,想不到9月6日一 大早,他正在租住房内休息,一女士开门而入把他吓了一跳。

原来,小郑最近谈了一个女朋友,再住在单位集体宿舍多有不便。于是,几天前,他在桥西一小区租下了一套80 平米的楼房。“对方自称姓刘,是该房的房主,我与对方签了一份租房协议后,预付了半年3000元的租金,对方交给我一把钥匙。”小郑说,想不到9月6日一 大早,他正在租住房内休息,一女士开门而入把他吓了一跳。

“女士自称姓赵,是该房房东,前来收9月份租金的。刚收了半年的租金怎么还来要钱?”小郑说,当时,他认为赵女士和刘先生是一家人,于是,双方为房租的事儿吵了起来,之后就报了警。 

“房子产权是我的,任何人没权利出租我的房子。他把钱交给谁了就向谁要去?跟我没关系……”面对闻讯而来的达活泉民警,赵女士也一肚子委屈,并拿出房产证和租赁合同给民警看。

详细了解中,民警得知,一年前,赵女士确实将房屋租给了一名刘姓男子,以往每到月底交下一个月房租,刘姓男子很准时。这次没想到9月份都过了好几天了,刘姓男子迟迟不交房租,赵女士找上门一探究竟。 

随 后,民警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核实,发现赵女士提供的房产证明并无问题,而赵女士和小郑提供的租赁协议上均有刘某的签名,字体基本一致,但并没留下身份证 号,所留联系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随后,经民警核实,警用系统内并没有与刘某匹配的信息记录,所留电话号码也是街头不记名的批量电话号码。

此 时,小郑也终于意识到自己租房遭遇了“二房东”。“为什么不详细核实对方证件,仅凭一把钥匙就草草租下房子?”民警问。“我是通过街头小广告租的房,见刘 某拿钥匙‘大大方方’开了门,遇邻居挥手打招呼,还在协议上签了名字,并留了联系电话,所以认为他就是房东。”小郑说,没成想,他原来也是个租房的。

采访中,民警提醒需要租房的市民,租房时一定要详细核实对方提供的房屋信息和个人信息真伪,并在协议中注明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并且双方还应该一起到属地派出所登记备案。

“有房门钥匙的未必就是房主,还有可能是二房东。”这两天,来邢务工的小郑很是郁闷,因为自己没有认清真正房东白白损失了3000元。

责任编辑:姚玲玲 关键字:房主二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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