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将推行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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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牛城晚报
发布日期:2014-09-18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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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后房屋交易将实施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昨日,记者从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获悉,本市已开始着手推行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市交易中心完成准备工作后,新版合同将在本市全面启用。
今后房屋交易将实施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昨日,记者从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获悉,本市已开始着手推行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市交易中心完成准备工作后,新版合同将在本市全面启用。
市房管局正升级信息系统
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今年4月由国家住建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引导使用,是目前最具示范效力、具有政府部门规范性和指导性的合同文本。
与2000年版的示范文本相比,新版合同在体例和内容上有极大变化。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修订的合同更加突出平等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利,在明确双方义务的基础上,也更加注重买受人权益的保障。该局正在进行信息系统改造升级,一旦条件成熟就将全面启用新版合同。
“无论现售合同示范文本还是预售合同示范文本,都只是适用新建商品房的买卖,不适用存量房即二手房买卖。”市房管局负责人告诉说,由于使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前需要升级相关的信息网络平台,一旦系统调配完成后将使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
新版合同专治霸王条款
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最大亮点有哪些?记者走访本市业内人士了解到,以往,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消费者没有多少话语权,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而新版购房合同的出台,则给了消费者更多的保护。
据 悉,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共10章29条11个附件。与旧版合同相比,新版合同首次明确提出“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新房交付前购房者可验 房”,“车位、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设施可以约定为业主所有”,遭遇“一房多卖”、房屋质量不合格时,开发商除退款外,还要支付已付房款一倍或者购房者全部 损失的赔偿金。
相比旧版合同,新版合同更注重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在双方当事人信息、资金监管、交房条件、前期物业管理、质量保修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购房者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可以放心签约,保证了交易安全。
此外,新版合同还专门增加了“专业术语解释”,对如“商品房预售”、“房屋的建筑面积”、“不可抗力”等专业术语做了详尽解释,消除了购房者对一些条款理解模糊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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