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办法》 开发商宣传买房肯定升值将被罚(2)

扫描到手机 政策 来源:地产中国网 发布日期:2014-09-23 08:45 字号:T|T

摘要:楼盘不得以投资回报承诺吸引购房者、开发商租售车位要公示30天……近日,广州市正式公布了《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将从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广州将建立房屋交易信息化监管制度,在信息共享的同时保护个人隐私。

二手

设立存量房 交易资金专用账户

《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发布房屋租售信息应经当事人书面同意,委托中止则应即时删除相关信息;接受交易当事人委托 的,应当及时协助当事人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和中介服务合同的网签、解除等手续。第二十三条则在资金交付、按揭付款和垫资赎契方面,从交易程序上明确中介服 务机构对当事人进行提示和告知的义务。第二十四条规定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应当承担保密义务。

为解决存量房资金交付与房屋产权转移、房屋交付存在时间差而带来的风险问题,防止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占用、挪用、侵占交易资金,并从便民利民出发, 《办法》提出了由政府部门设立存量房交易资金专用账户,供交易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是否接受资金监管的方式。存量房交易资金专用账户不收取手续费,不增加当 事人的交易成本。

公众有望查询

开发商及中介信用档案

《办法》第三十三条明确了信用档案内容,规定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业务开展情况、奖励情况、被投诉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资料。同时,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互联网等途径公示信用档案,向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责任编辑:姚玲玲 关键字:广州房地产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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