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邮储银行恢复二手房贷款业务 认房不认贷

扫描到手机 政策 来源:大河网 发布日期:2014-09-29 15:02 字号:T|T

摘要:“认房不认贷”:首套房已售的,提供贷款结清和无房证明,再买房贷款按首套房算

“认房不认贷”:首套房已售的,提供贷款结清和无房证明,再买房贷款按首套房算

工、农、建、中等四大银行郑州机构的二套房认定和利率政策目前暂无变化

从今年上半年开始,郑州多家银行缩减了二手房的信贷业务比例。不过,近日有消息称,郑州邮政储蓄银行停贷多月的二手房信贷业务开始恢复,其对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仍为“认房不认贷”。

消息

邮储银行再开二手房贷款业务,认房不认贷

近日,一条“邮储又开始做二手房的件了,名下无房即可认定首套房”的消息从房产中介人士处传出。

消息称,首套房已经出售的,提供贷款结清证明和无房证明,可以按首套房算,即首付只需三成。

郑州市经开区第一大街附近的一家房产中介人士证实了上述消息。

管城区一家房产中介的店长也证实,今年上半年以来,郑州多家银行对二手房信贷业务进行了压缩,邮储银行则暂停了此项业务,他是一周前听到业务恢复消息的。

关于郑州邮储银行的二套房认定标准,据上述店长介绍,去年就曾按“认房不认贷”执行,这和其他银行不太一样。

昨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郑州分行负责二手房贷款业务的陈经理也证实,现在做二手房业务,关于二套房的认定,是认房不认贷,首套房利率仍上浮15%~20%。

回应

刚签过借款合同利率就调整,仍按老政策执行

随后,记者分别向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四大银行咨询,对方回应称,其二套房认定和利率政策尚无变化。

近日,有读者问,刚刚交过定金,如果银行房贷利率下调,而购房合同已签,那么,利率政策如何执行?

业内人士提醒,利率政策的执行以消费者和银行签的借款合同日期为准,假如签完合同第二天,新政策出台了,那么,即便是新政策利率下调或出现折扣,也只能按老政策执行。消费者以“手续没办完”,“证件不齐全”等理由为借口,要求银行执行新政策,很难行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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