凰家阳光园私设“停车地锁” 物业和业委会调解无果

扫描到手机 本地 来源:牛城晚报 发布日期:2014-10-17 08:59 字号:T|T

摘要:连日来,不断有市民向本报热线反映,称桥西区凰家阳光园小区内部分业主私设“停车地锁”,不仅侵占公共空间,更有可能起到不良示范、激化业主间矛盾。

连日来,不断有市民向本报热线反映,称桥西区凰家阳光园小区内部分业主私设“停车地锁”,不仅侵占公共空间,更有可能起到不良示范、激化业主间矛盾。

现象>>>

3号楼北侧私设10余“停车地锁”

10月16日,小区3号楼北侧空地上,安装了10余个“停车地锁”,一处空地上还设有移动车库。一位业主表示,这些地锁和车库都是2号楼和3号楼业主私自设置的,主要是为“自己停车方便”。

在10号楼和23号楼北侧,记者也发现了5个由业主个人设置的“停车地锁”。

无奈>>>

物业和业委会多次努力无果

通过采访部分业主和物业公司得知,凰家阳光园小区共有230余个公用车位,但小区目前机动车保有量达500辆左右。停车位极度短缺,使许多业主被迫将车停放在主路两侧或者绿地上。业主常因停车产生纠纷,还发生过停车阻塞消防通道的情况。

物业公司常经理表示,今年上半年,2号楼和3号楼部分业主刚开始在公共空地上私设“停车地锁”时,物业就曾制止,但未能成功。此后,物业和业委会曾多次给设地锁的业主做工作,并向城管等部门反映求助,还联合街道办事处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但“都没有效果”。

声音>>>

律师称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对于私设“停车地锁”的行为,多数业主表示反感和愤慨。“不讲公德,只考虑个人利益。”业主张先生说,本来小区车位就紧张,再加上有人“霸占”公共空间,业主之间的矛盾肯定会激化。

齐心律师事务所杨胜利律师表示,根据《物权法》规定,公共区域属全体业主所有,凰家阳光园小区部分业主私设“停车地锁”是不妥当的。“物业和业委会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可以起诉私自设锁的业主。”

凰家阳光园物业方称,如果此事始终得不到妥善解决,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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