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土地统一流转须农户书面委托
扫描到手机 土地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日期:2014-10-20 09:03 字号:T|T
摘要:近日,中央审议通过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意见》出台背景如何,主要内容是什么,有哪些政策创新?记者就此采访了农业部部长韩长赋。
近日,中央审议通过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意见》出台背景如何,主要内容是什么,有哪些政策创新?记者就此采访了农业部部长韩长赋。
1出台背景
从业者土地经营规模扩大
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和过程,《意见》的主要政策取向是什么?
韩长赋: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劳动力逐步转移,他们原来经营的土地流转出来,使得农业从业者的土地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先进的农业技术装 备得到利用,为建设现代农业创造了必要条件。从深层次看,在保护农民承包权益、加强流转管理和服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性因素。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构建集约化、专业 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贯彻好中央精神,有关部门在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的基础上,深入基层调研、总结地方经 验,充分听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意见。
《意见》的着眼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形成土地经营权流 转的格局,大力培育和扶持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二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三是坚持一切从国情和农村实际出发。
2 “三权分置”
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
如何准确理解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
韩长赋:实现土地集体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这是引导土地有序流转的重要基础。
《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首先要维护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意 见》强调,一方面要探索新的集体经营方式;另一方面,要行使好农村集体在土地流转和承包经营上的管理监督权。其次,要保障好土地承包权。《意见》指出,要 抓紧抓实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要完善承包合同,健全登记簿,颁发权属证书,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保 护。同时,要放活经营权。《意见》强调,要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为流转双方提供服务。总之,三 权分置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实践探索,体现了中国特色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理论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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