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 异地公积金转入武汉 只需三步即可完成

扫描到手机 政策 来源:荆楚网 发布日期:2014-11-03 09:24 字号:T|T

摘要:为了方便异地转入公积金业务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11月1日起,武汉职工可以就近选择公积金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公积金转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异地公积金转入业务流程及资金结算方式进行了部分调整,放开了异地公积金转入登记权限。

为了方便异地转入公积金业务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11月1日起,武汉职工可以就近选择公积金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公积金转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异地公积金转入业务流程及资金结算方式进行了部分调整,放开了异地公积金转入登记权限。

设立异地公积金转入资金专户

公积金中心在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天安支行设立了“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异地转入专户”,作为职工异地公积金转入资金的唯一收款账户。

工行天安支行作为职工异地公积金转入资金的账务处理银行,负责集中办理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内的异地公积金转入审核和入账业务,并负责办理“异地转入专户”与公积金中心(不含分中心)在工行天安支行开立的“公积金存款专户”的资金结算。

转入联系函有效期3个月

职工要将异地公积金转入武汉公积金中心时,先在公积金信息系统内办理转入登记,统一开具《武汉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联系函》,该联系函有效期为3个月,过期自动失效。

转入登记可跨中心就近办理

异地公积金转入登记业务可跨中心办理,缴存职工就近选择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办理异地公积金转入登记业务。

统一转入业务流程

异地公积金转入业务流程也进行了统一。今后在办理该业务时,职工本人或调入单位经办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调入单位审核盖章的《职工住房公积金 异地转入申请》,先到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开具《异地转入联系函》,随后凭《异地转入联系函》回到转出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资金转移手续。最后,由工行武汉 天安支行进行审核,并将转入资金记账到职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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