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停工停产 张保廊切实保障APEC期间空气质量

扫描到手机 社会 来源:河北日报 发布日期:2014-11-03 08:43 字号:T|T

摘要:为做好APEC会议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张家口市决定在11月1日至11月13日期间,对在张家口辖区道路上通行的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为做好APEC会议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张家口市决定在11月1日至11月13日期间,对在张家口辖区道路上通行的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具体措施是:11月1日至13日,每天零时至24时,在张家口辖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 4、6、8、0,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双号管理)。运输土方或渣土车辆、水泥搅拌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车辆,在限行期间 内,全天禁止在主城区(快速路以内)和各县城区域内道路上行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及未达到国四排放标准的载客汽车(公交车除外),在限行期 间内,全天禁止在主城区(快速路以内)和各县城区域内道路上行驶。

保定 矿产企业及工地全部停产停工

为有效缓解APEC会议期间的空气质量,保定市决定,自10月30日至11月12日,采取超常措施保障空气质量。

工业企业停产范围再扩大。在《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保定市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基础上,再停产一批造纸、印染、水泥、粉磨站、粉灰、化工等污染重点企业。所有 矿产企业全部停产。全市范围内所有矿山、砂石料开采加工、灰窑等污染企业全部停产,场地每天洒水抑尘。所有工地全部停止施工。全市范围内所有工地,包括建 筑、市政、道路、高速(保定段)、拆迁等施工工地和土石方作业全部停止施工(重大民生工程要报请市政府同意方可施工),停工现场洒水抑尘。

廊坊 重点控制区涉气排污企业及工地停产限产

本报廊坊11月1日电(通讯员张萌萌 记者解丽达)为保障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廊坊从今日零时至12日,重点控制区的涉气排放污染物企业和工地全部停产限产。9时,廊坊市领导临时召集环 保、农业、公安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调研组,实地到重点企业、工地走访,检查大气污染治理落实情况。

据介绍,廊坊市在APEC会议期间停产企业452家,停工工地374处。政府与所有列入名单的停(限)产企业和停工工地逐一签订了承诺书。同时,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对所有停(限)产企业和停工工地都选派两名驻厂监管员,实行日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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