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 邢台市区非机动车停放收费执行新标准

扫描到手机 本地 来源:燕赵都市网 发布日期:2014-09-01 09:27 字号:T|T

摘要:非机动车停车收费,本市有了新标准!8月27日,记者从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获悉,日前,市物价局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下发了《市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了自行车、电动车停车收费的标准。

非机动车停车收费,本市有了新标准!8月27日,记者从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获悉,日前,市物价局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下发了《市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了自行车、电动车停车收费的标准。

  存车现场乱象丛生

市区非机动车收费现状可谓是乱象丛生。8 月27日,在银座商城西侧非机动车存车处,记者了解到,电动车存车收费每次1元,在现场记者也没看到收费标准公示牌。记者走访了市三院、市人民医院、中北 商城、新世纪商城前非机动车存车处,电动车存车收费均为1元或0.5元,在现场也没有收费标准公示牌。部分非机动车存车处工作人员也没有统一着装,收费标 准也不统一,这些存车处是否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市民不得而知。

  新标明确车辆存放费用

新标准显示:自行车停放收费调整为0.50元/次,带助力的二轮车和人力三轮车停放收费调整为1.00元/次;带动力的三轮车停放收费调整为1.50元/次;过夜车(晚22时至早8时,停放一小时之内不加倍)、无锁车加倍收费。

“自行车包括人力的自行车和赛车,带助力的二轮车包括电动两轮车和烧油的助理两轮车,带动力的三轮车即电动三轮和烧油的三轮车。”该窗口科长达志峰介绍。

达志峰说,前期,在市级各媒体上发布公告后,他们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意见,参照我省其他设区市收费标准,制定出台了本市非机动车收费标准。

  市民如遇乱收费,可拨打热线电话投诉

达志峰表示,该标准于9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实施后,停放服务点要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收费要开具专用票据,自觉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监督。严禁乱收费或不公示收费,否则消费者有权拒交。

市物价局将结合市城管局,加大对市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对违规收费严肃查处。市民如遇到乱收费,可随时拨打市物价局投诉电话或市城管服务中心电话投诉。市物价局投诉电话:12358;城管服务中心投诉电话:2662519。

责任编辑:姚玲玲 关键字:邢台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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