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打击房地产非法集资客户经理限时投案
扫描到手机 政策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4-09-11 15:07 字号:T|T
摘要:8月26日、9月4日,短短几天内,邯郸市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回建两次牵头调度和部署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8月26日、9月4日,短短几天内,邯郸市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回建两次牵头调度和部署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针对房地产项目、涉农领域、非金融机构等发生的非法集资事件,8月26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邯郸市人民检察院、邯郸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通 告。这份通告的对象有些特殊,为“各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的客户经理或其他人员”。
邯郸市政府给出的最后期限为:2014年9月30日。逾期未到司法机关投案的,将被视为非法集资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邯郸市政府组织了若干个专业工作组进驻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和重点领域。9月4日,再次召开专题调度会,就实际问题专项解决。
一位参与办案的官员告诉燕赵都市报记者,之所以拿这个群体的人“开刀”,邯郸市政府方面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一方面可以通过这种高压的态势让这个群体的人将不当获利“吐”出来,另一方面通过这个群体可以将非法集资的企业或团体的整个骨架搞清楚,这样在下一步的部署和打击行动中,将更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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