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公告

扫描到手机 本地 来源:牛城晚报 发布日期:2014-10-20 08:34 字号:T|T

摘要:按照住建部、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建房[2014]53号《关于印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的通知》要求,我市市区自10月22日起商品房买卖网上签约备案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10月22日至31日,为新版和旧版合同文本同时运行期 间。自11月1日起,全面启用新版合同,旧版合同将停止运行。

按照住建部、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建房[2014]53号《关于印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的通知》要求,我市市区自10月22日起商品房买卖网上签约备案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10月22日至31日,为新版和旧版合同文本同时运行期 间。自11月1日起,全面启用新版合同,旧版合同将停止运行。

新版合同内容更加突出平等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利,在明确双方义务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买受人权益的保障。在双方当事人信息、资金监管、交房条件、前期物业管理、质量保修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更有利于保证商品房交易安全,减少纠纷。

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GF-2014-0172)可登录邢台房地产信息网www.xtfdc.gov.cn阅知。

请广大市民在购买商品房网上签约时仔细阅读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深入了解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2251234 2255519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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