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供暖不允许收取二次加压费 部门:业主可拒绝

扫描到手机 本地 来源:牛城晚报 发布日期:2014-10-30 08:45 字号:T|T

摘要:记者咨询该小区物业,一位马姓经理介绍,暖气二次加压费是按着高层供暖总费用计算出的费用。

记者咨询该小区物业,一位马姓经理介绍,暖气二次加压费是按着高层供暖总费用计算出的费用。

“2013 年,开发商按每户350元收取的二次加压费,他们接收后,给业主退了50元。”马经理说,桥东供热方的暖气压力只能送到6层,6层以上只能用电泵传送上 去。“针对费用的事,我们也多次与热力部门沟通,始终未果。二次加压不是小费用,物业也承担不起,现在只能谁受益谁出资。”他说。

对 此,记者与市物价局价格科取得联系。该科赵科长介绍,无论供热方和物业公司达成怎样的协议,市民所缴纳的取暖费不得超过18元/平方米,也不允许收取暖气 二次加压费。如果有物业公司收取该费用,业主可拒绝缴纳。如有不予供暖可拨打市物价局价格举报电话:12358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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