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启动“城职保”和“城居保”衔接 农民工及其家属最受益

扫描到手机 本地 来源:邢台日报 发布日期:2014-10-17 08:52 字号:T|T

摘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已正式启动,该政策受益最大的是城乡之间流动转移的群体,主要是农民工及其家属。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已正式启动,该政策受益最大的是城乡之间流动转移的群体,主要是农民工及其家属。

昨 日,市社保局工作人员卢江解释说,如果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60周岁),已经分别参加两种保险的,在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前,需要办理衔接手续。 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应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或按规定延长缴费仍不足15 年的,应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于个人因重复缴费而产生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要退还本人,对于重复领取的基础养老金个人要 按政策退还。

卢江表示,实施该项政策,农民进城前在农村的缴费仍然可以进入到他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中,这其中既包括个人 缴费,也包括政府的缴费补助和集体经济的补助。将来如果在城镇缴费满15年,就可以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缴费不满15年的,允许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再 办理制度衔接手续,享受相应的待遇。该项政策打通了两个制度之间的渠道,对农民工来讲是一个新的福音。

另外,两项制度合并统一后,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领取同样的养老金待遇,统一制度是为每个人提供了同等的机会和权利。除了国家支付的基础养老金,个人养老金待遇水平高低主要取决于缴费年限长短和缴费多少,即使是基础养老金,也不是每个地方都一样。

据 了解,目前本市有37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48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前两种保险制度互不衔接,部分职工尤其是农民工,在就业时参加了“城 职保”,在家乡又参加了“城居保”,形成重复参保。但根据国家规定,每人只能享受一份社会养老金,重复参保并不能领取双份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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